🎓112年度大學部的課程規劃及課程綱要

1.依本校學則規定,大學部學生需通過「服務學習」、「英語能力」、「資訊能力」、「中文能力」、「運動能力」及「專業基本能力」檢定,始得畢業。

2.通識教育課程在畢業前至少必須修完12學分,課程分「人文」、「社會」、「自然」三個領域,每個領域再分「核心」、「延伸」二類,每個學生在每一領域的每一類至少必須修一門課2學分方得畢業。通識教育課程以12學分為限,超修者不得列計於畢業學分內。

3.本系承認外系選修學分數至多為19學分。教育學程之學分數不得列計於畢業學分內。

4.修習本系開設(英)之課程,經系主任同意後可列入本系選修學分,可追溯至112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適用。

5.本必選修科目表之選修課程,可追溯至112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適用。

6.修習與需重補修本系專業課程者,經系主任同意後可修其他學系相同科目名稱或本系相同名稱(英)之課程,並可列入畢業學分,可追溯至112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適用。

7.學生選修本系碩士班課程,經系主任同意後可視為本系選修課程,其學分數得列計於畢業學分內,可追溯至112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適用。

8.專業選修為2個學程,至少必須選修其中1個學程,每學程至少應修15學分。

9.專業選修學程至少需修20個學分。

10.需重補修本系微積分者,經系主任同意後可修其他學系微積分(一)或微積分(二),並可列入畢業學分,可追溯至112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學生適用。

11.未列於畢業架構的跨領域學分學程之學分,可認列為外系學分。

12.新增必修課程,非原架構學生修習可認列為選修學分,並 追溯至112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

13.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若因體育必修課程未通過得以綜合體育一、綜合體育二對抵,至多對抵兩門體育必修課程,該課程對抵可追溯至109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適用。

14.外國生、僑生、港澳生若中文能力不佳,可選修國際學院基礎華語(一)(二),替代中國文學鑑賞與創作(一) (二);本課程可追溯至110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適用。

15.專題研究(二)與產業實習為擇一修習課程,專題研究學生修習專題研究(二),實習學生修習產業實習。

16.「生物儀器分析暨應用」、「蛋白生化與體學技術應用」、「胚胎發育與幹細胞學」與「分子遺傳學與應用」可追溯至112學年度以前的生物醫學學程。.

17.「營養學(英)」可追溯至112學年度以前的食品生技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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