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的課程規劃及課程綱要

  1. 畢業學分中承認本系碩士班學生於外系碩士班(研究所)修習的學分為選修學分,惟須符合之限制如下:
    (一)健康暨醫學工程學院相關學系碩士班(研究所)開設課程或其他學院碩士班(研究所)與生物科技領域相關之課程。
    (二)符合上項要求的外系碩士班(研究所)之選修課程,經所長或指導教授於選課單上認簽者始得承認畢業學分。

  2. 本系碩士班必須修滿及格必修暨選修課程達28學分以上(不含碩士論文學分),通過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規定之各項考試及各系所規定專業基本能力檢定,始可畢業。

  3. 依本校學則規定,碩士班學生應符合本校英語能力檢定實施細則之規定,始得畢業。

  4. 本必選修科目表之選修課程,可追溯至112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適用。

  5. 學生於提計畫書口試前須符合本校學術倫理教育修業實施要點。

  6. 專題討論(三)(四)為專業選修之必選課程,學生若未能於一年級畢業,須依所屬年級選課該課程。

  7. 高等生物化學為專業選修之必選課程,成績不及格者,無須重修,不影響畢業。